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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班的通知
    来源: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时间:2021-05-24 17:01:12  

    各开发区管委会、区(县、市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  为进一步落实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郑政办〔2016〕73号)文件精神,提升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人员业务能力,培养一批满足竞赛活动需要的裁判人员、工作人员、质量督导员队伍(简称“三支队伍”),保障职业技能竞赛规范、有序开展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培训对象

    (一)裁判人员,是指在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平台完成申报的专家、裁判、仲裁人员。

    (二)工作人员,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开发区、各区(县、市)人社部门竞赛工作负责人;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成员,竞赛职业(工种)责任人及有关人员。

    (三)质量督导员,是指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竞赛办)直接选派对竞赛质量进行行政监督的工作人员。

    二、培训内容

   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有关政策、工作细则、服务平台使用及财务制度等。

    三、培训安排

    方式:集中学习、结业考试。

    时间和地点:按不同期次进行安排,每期培训人员和地点详见附件1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  报到: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各自培训期别,于培训当天自行到培训地点现场报到。

   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(一)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培训班场地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检测,科学佩戴口罩(培训期间全程佩戴)。如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适症状,应在做好自我隔离的情况下及时就医,同时尽快向市竞赛办、所在单位报告。

    (二)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。

    (三)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。

    (四)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督导、专家、裁判、仲裁、组织等工作。

    (五)培训实行全封闭管理,培训、食宿免费,交通自理。

    联系人:

    市竞赛办  李万民(67175638),李强强(67178533)

    培训地点  郑州公交党校:梁  鹏(13592679963)

              河南开放大学:柴  华(15803879802)

             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:翟培明(15837121882)

     

    附件:1. 郑州市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期次安排

    2.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纪律

    3. 市直有关部门,各开发区、各区(县、市)参加郑州市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人员回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