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开发区管委会、区(县、市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郑政办〔2016〕73号)文件精神,提升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人员业务能力,培养一批满足竞赛活动需要的裁判人员、工作人员、质量督导员队伍(简称“三支队伍”),保障职业技能竞赛规范、有序开展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
(一)裁判人员,是指在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平台完成申报的专家、裁判、仲裁人员。
(二)工作人员,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开发区、各区(县、市)人社部门竞赛工作负责人;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成员,竞赛职业(工种)责任人及有关人员。
(三)质量督导员,是指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竞赛办)直接选派对竞赛质量进行行政监督的工作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有关政策、工作细则、服务平台使用及财务制度等。
三、培训安排
方式:集中学习、结业考试。
时间和地点:按不同期次进行安排,每期培训人员和地点详见附件1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报到: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各自培训期别,于培训当天自行到培训地点现场报到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培训班场地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检测,科学佩戴口罩(培训期间全程佩戴)。如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适症状,应在做好自我隔离的情况下及时就医,同时尽快向市竞赛办、所在单位报告。
(二)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。
(三)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。
(四)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督导、专家、裁判、仲裁、组织等工作。
(五)培训实行全封闭管理,培训、食宿免费,交通自理。
联系人:
市竞赛办 李万民(67175638),李强强(67178533)
培训地点 郑州公交党校:梁 鹏(13592679963)
河南开放大学:柴 华(15803879802)
郑州商业技师学院:翟培明(15837121882)
附件:1. 郑州市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期次安排
2.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纪律
3. 市直有关部门,各开发区、各区(县、市)参加郑州市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“三支队伍”培训人员回执